公司合并债权人能提出异议。公司合并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提存后,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会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提存具有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约束的效力,因此自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即独立地享有提存所设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债权人在规定期间内,对提存机关享有交付提存物的请求权,同时须承担提存费用。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行使受到影响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分配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的规定是: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死亡债务向继承人偿还。债权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死亡时,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债务人应当向继承债权的继承人偿还债务。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免除债务发生绝对消灭的效力,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的,被免除债务与债的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的,债的关系全部消灭。 免除系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而,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销。 债务免除的条件: 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 3、债务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 首先,债务人放弃或者延展其到期债权,以致不能清偿其债务,并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其次,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已经造成了损害; 再次,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又无其他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可能会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还有,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最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或者出让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而实践当中,通常以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标准并以当地市场价为参数,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是否构成“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达不到当地市场价百分之七十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百分之三十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同时满足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的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能力,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能力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主观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 (2)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