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依据债权性质不可转让,或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因此,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因此,一定条件下,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债务人放弃其债权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救济。
除非依据债权性质不可转让,或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未死亡的一方主张债务,未死亡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因撤销权的行使对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首先,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代位权的行使主体。其次,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债权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