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要求偿还借款,我国婚姻也有相关的规定。 但能否得到支持,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需而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也应当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内,也无法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债权人通常享有以下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2、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权利,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 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财产不当减少,损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 一方面存在着因诉讼时效中断,因第三方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必须经过诉讼程序而对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加以确立。 同时只有通过裁判方式才能保证某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利益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也可以有效地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防止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或将债务人的权利充抵自己的债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不同。 (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 此点不同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供的证据有: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申请调解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