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对享有担保物权的财产进行一个优先的受偿,然后在受偿了之后,如果还没有清偿完的话,那么未清偿的部分就成为普通的债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形下,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时产生的纠纷。包括: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3、债权人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债权人死亡,债务是不会消灭的,债权将会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债权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首先可以行使继承权继承他的债权,然后继承人向债务人行使清偿权让他还款。 但是继承人应该注意的是要遵守原借贷合同的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讲清事实、有充分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
债权人可以不起诉担保人,债务人可以只起诉债权人。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
债权人找不到,如果是金钱债务可将钱款交由公证部门提存,《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应当依照协议或合同履行权利义务。还款日期到期后,不管双方是否约定了逾期利息,债权人都有权主张债务人返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债权人消失不见,如果导致债务人无法及时还款,那么债务人在还款时还需加上利息,这明显侵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找不到债权人的办法: 1、即将到了还款期限却找不到债权人,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很多债务人认为只有债权人可以
债权是一种权利,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如果不偿还的话,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债权人可以作出声明放弃债权。 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