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的行使: 1、抗辩权的转移。 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 2、新债务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
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
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主张,起诉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对于人格混同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将他们视为同一债务人,起诉要求这些混同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独立财产的保证,是公司得以正常运营的保证,是国家对其征税和管理的重要凭证资料,也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下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还款是现实的。当债务人在借款协议期满仍然未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的;如果在签订借款协议时,明确指出担保人承担债务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也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债务人未还款的情况下替债务人还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需要根据情节的大小对债权人定罪。债权人威胁、恐吓的话,未造成严重后果,不犯罪,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报警,让民警调解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行政处罚,对其定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三、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四、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主动申请和解。申请和解的主要目的是债务减免。债务人全部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债务人就可以摆脱破产局面。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之前主动申请和解,也可以在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申请和解。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风险有: (一)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 (二)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 (三)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所保全的财产,致使判决后无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
债权人骚扰债务人父母可以报警处理。 起诉的流程: 1、选择管辖法院; 2、申请财产保全;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还债; 5、申请法院执行; 6、办理公证债权文书; 7、责任连带。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