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假期,国家公布的延长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但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用人单位不在此列。
2020年春节延长假期的概念以及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 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
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 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
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 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
国家延长假期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也不是休息日,属于特殊情形下的强制休息,并非普通劳动法范畴的休息日。 工资的支付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假期结束后还不能回复生产或无需复工期间,可以用职工未休的年休假来抵扣。 短时间内,如果员工无法回来上班或企业无需安排上班的,用职工未休的年休假来抵扣是最好最无争议的一种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 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
处理产假与国务院延长的假期重叠问题的方式是不应顺延产假,由于此次假期延长系国务院为应对突发事件而统一作出的规定; 该延长的假期参照休息日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我们倾向认为产假不应顺延。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 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处理年休假与国务院延长的假期重叠问题的方式是此次假期延长系国务院为应对突发事件而统一作出的规定; 该延长的假期参照休息日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根据有关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倾向认为年休假应相应顺延。 【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处理医疗期与国务院延长的假期重叠问题的方式是不应顺延医疗期,由于此次假期延长系国务院为应对突发事件而统一作出的规定; 该延长的假期参照休息日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劳动者医疗期与延长的三天假期发生重叠的,倾向认为不应顺延医疗期。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