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不是犯人自己申请,而是由监狱申请。监狱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确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假释: (1)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刑罚;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确有悔改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减刑和假释以及缓刑一般是不能并用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假释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醉驾被判处拘役是不能假释的。
强奸罪是否可以假释要看情况而定,办理假释案件,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有期徒刑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盗窃罪可以假释,但要符合条件才能申请。 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假释: (1)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刑罚;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确有悔改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对绑架罪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假释,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假释不是犯人自己申请,而是由监狱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