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按时发但是总是少几百块钱”不知道大家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扣员工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并未支付全额工资。遇到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处理?
应当收集证据、及时报案。如果察觉被骗,应当收集证据、包括转账凭证、通信记录、协议等等,然后尽快报警,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采取行动,在犯罪嫌疑人转移不法所得之前公安机关可以马上实施抓捕、查封、扣押财产,减少财产损失。如果是通过转账汇款的,可以马上联系银行,及时挂失或者封存账户,有助于追回被诈骗钱款。
公司扣绩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绩效考核应当是企业工资项目中的一个,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无故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且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扣除工资的要求标准并已率先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可视作合理,所扣工资必须少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因请假导致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这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克扣工资的界定: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在有些情形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率相联系,经济效率下浮导致工资必须下浮的;劳动者请事假的,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的工资,不能视为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