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增资纠纷诉讼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公司增资纠纷的法律适用; 2、公司增资纠纷的管辖法院; 3、注意与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之间的区别;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
挪用企业资金公司法方面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公司法关于国有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
新公司法关于验资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公司法股东验资的行业: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商业银行; 3、外资银行;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信托公司; 6、财务公司; 7、金融租赁公司; 8、汽车金融公司; 9、消费金融公司; 10、货币经纪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调整对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公司法属于法律吗: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差别: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的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公司法减资股东责任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时候,如果公司股东有出资不实的行为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7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