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不得出资的财产有: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言外之意,知识产权的出资可以达到70%。
公司法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法股东不得抽逃的法律规定是:《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内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是股东应该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完全民事能力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从事生产或服务性业务的经济实体之外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流程如下: 1、发起人签署设立公司的协议后可以共同委托一个发起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2、申请人向省级人民政府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3、待批准后再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部门批准后,发起人可以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合同、章程。 4、发起人签订的设立公司的合同、章程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对外经贸部门审核同意
公司法中董事会的决议内容: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
公司法规定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办法是让股东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尽快补足,而且还应该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该股东不出资的话,新公司法规定其他的几位股东要共同补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股东退出股份可以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应该注意: 1、退出股东的注意事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 2、受让股东注意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