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股东转让可以转让给公司的股东,也可以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但要获得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但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文件,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公司自制的规范。公司设立时就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计好未来公司的治理结构。
在公司当中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权是很重要的,有的公司会选择在公司章程当中约定表决权,所以是完全可以的。我国公司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是按照出资比例。这是由于股东出资越多,公司的经营对其利益产生的影响就越大。但是,并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就必须严格按照出资比例,因为如果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做了具体规定,则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要写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的约束合法,规定有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法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继承财产权益。
公司章程与夫妻财产具有如下联系关系: (1)夫妻财产涉及公司股份的,公司章程可以明确约定夫妻的持股比例就是夫妻财产约定,以后一旦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对于公司股权的权利要求,就按公司章程的约定处理即可; (2)如果持股比例不致,公司章程可以明确约定夫妻二人平均分配利润,也就是同股不同权。 (3)其他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企业不可以没有章程。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等事项,均应当向登记机关体检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即不能获得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修改后更改公司章程的方法是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
公司章程应当由所有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的章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