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经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 三、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合同文本原件; 四、与合同有关的权利证书和技术资料; 五、法人有权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则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它的全部失效; 6、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继承法》第
离婚协议不公证也有效力,公证后更有保障一些。离婚协议的关键不在于公证与否,而在于对方是否愿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构成要件就有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的效力是: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
婚前一方的房产即使未公证也仍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因此是不会变成共有房产的。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办理继承公证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
变更公证遗嘱需要去公证机关订立新的公证遗嘱,变更公证遗嘱需经公证部门。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三、受理后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
如果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该财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仍属于个人财产,不需分割。不能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则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公证遗嘱在以下情形下会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