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办理借款合同的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 2、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 3、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 4、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5、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军人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当事人准备好材料; 二、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
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3、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所有权证明; 4、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嘉兴离婚财产的公证到公证处办理。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后一直有效。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在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
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只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