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处理,一方无权单独进行处置。如果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另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期间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是否算作共同财产,这主要取决于房子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婚后是否有共同还贷等行为。 如果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但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 这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 除非夫妻双方有另外的协议约定,否则房子通常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这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 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有房产证能抵押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贷款: 1、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并且该自然人在贷款截止日期时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具体的居住地和正当的职业收入,能够按规定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 3、可以提供贷款人需要的文件; 4、房产共有人认同贷款并愿意偿还,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认为,养老金是职工在退休后领取的工资,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领取;且养老金是职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对其退休前工作的补偿。 因此,对于离婚诉讼时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事人,其养老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 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属于,在我国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年功工资六大部分组成的。而这些工资都包含在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范围内。所以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使自己的工资由自己保管,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
一、结论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形判断: 全款购买:若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己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贷款购买: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登记在双方名下:无论出资情况,一般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约定或贡献比例分割。 二、核心情形与处理规则 1. 婚前全款购房 登记在己方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可能视为赠与或共同财产,需结合购房意图、出资证明综合判断。 示例: 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若无法证明赠与意图,法院可能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贷款购房 婚后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补偿计算:补偿金额=共同还贷本金+利息+(房屋增值率×共同还贷金额)。 示例: 婚前购房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20万元(本金+利息),离婚时房屋增值至150万元。补偿金额=2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15万元。 3. 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共同财产:即使婚前由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推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出资比例或协商分割。 例外情形:若能证明登记行为仅为形式(如限购政策原因),可主张按实际出资分割。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所有,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