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
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然后写清协议的具体约定,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工资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
解除收养关系管辖法院应该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
工资流水单属于工资支付凭证,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发放工资的单位与实际从事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话,应当还要考虑整个证据链才能够算作认定劳动关系的确凿证据。 其中包括考勤表、与单位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工作制服、工作牌等。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
我国的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是紧密相连,合同法在进行制定的时候以民法总则为依据;同时两者又有着比较严格的区别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违法分包确认劳动关系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所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财产分割一般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没有规定工厂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界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证明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劳动合同、员工名册、入职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