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劳动关系社保的影响社保关系无效。医疗、养老和工伤保险政策都有规定,以虚假劳动关系参保而建立的社保关系无效,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社保稽核部门会追回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关系备案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将劳动合同进行登记、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一、首先需要写明劳动者合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二、然后针对协议的具体事项作出详细的的规定:合同期限届满日期,双方劳动关系于合同期限届满日正式解除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之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上述补偿费用双倍的违约金。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专利法中,合同公告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没有公告合同就不会生效,所以合同公告日应当在合同生效日之前。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也不能因此继承财产,但是如果双方育有子女,不影响该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
王先生应聘到A市的陶瓷公司,担任原料车间的粉仓工人,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王先生在刚正式上岗满十天,就在工作室被机器皮带绞伤,经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肱骨骨折。 第一次住院治疗,陶瓷公司为王先生支付了治疗费用,第二次住院治疗后,公司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后来就工伤认定及第二次住院医疗费等问题,王先生与A陶瓷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但都没有结果。王先生曾向A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庭前会议关系到判决,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有抚养关系不一定享有继承权的,是否享有继承权要看是否属于继承人范围。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先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 再由用人单位举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断。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两个劳动关系习可以同时拥有,只要是对本单位工作任务不造成严重影响或用人单位不反对兼职的,双重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即使前一单位反对,也不会导致后续劳动关系的无效,只是前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