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证明劳动者是有不想回单位工作的意愿和劳动者有无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且用人单位是否批准; 最后劳动者的离职时间有无超过规定时限以此来认定劳动者是否自动离职并且进行相关的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非法用工单位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 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 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或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单位若不具备合法的形式要件,即未依法成立,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为非法用工单位。 非法用工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劳动者承担的,但是对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考勤记录等信息,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的承揽合同不是劳动关系,一般来说承揽合同所涉及到的项目并不能称之为是劳动关系。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1、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冲突。2、从夫妻财产制度内容看,近代产生过统一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等,但都有强烈的夫权色彩而逐渐不适用,目前主要有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的冲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新公司要求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
劳动关系中的举证倒置是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代缴社会保险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