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主和房产证有关系,通常户主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户主是我们通常说的户籍上的一家之主,房产证是对房屋持有的证明文件,农村房屋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即为农村户主。
两者没有太大的必然关系。公司债权人和普通股股东是没有必然联系。唯一的联系是在公司倒闭进行清算的时候,两者的获得清算资金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公司债权人只和公司有债务关系。而股东是和公司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所得资金会随着公司利润变化。普通股票股东可以从公司的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是不确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付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的求偿权后还有剩余,普通股票股东有按股份比例取得剩余资产的权利。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此分类是依传统民法以及针对公司制度所为的分类。
人民法院诉讼标的额如下:1、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包含本数),由中级法院管辖。在此之前规定的标准,与本次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次调整为准;2、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包含本数),由高级法院管辖;3、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法院管辖。
政府间的工作关系主要包括:领导关系,一般出现于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中;指导关系,一般出现于上、下级政府主管同一类业务的职能机构中;协调关系,一般出现于本机政府的不同机构中;业务关系和协作关系,一般出现于互不相属的政府机构之中。
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考勤记录; (四)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凭证。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间。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存续期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交易数额上并没有规定,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发包人和分包人的区别是: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 (《建筑法》)、施工人 (《民法典》)。 3、分包人是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一个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 专业承包可以在施工总承包里面分到部分工程,不违规,只是专业承包后不能将专业工程部分转包出去,劳务可以进行再次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 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包工不包料。
没签合同,公司拒绝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并不确定事故责任,也不追究事故责任。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依法确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不是工伤。五过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认定中,并不确定在事故中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负有责任,也不追究事故责任,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不与事故责任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