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互相不重叠的赔偿,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是,有些医疗事故赔偿中有减免医疗费用一项,被减免的费用不能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再赔偿,
工亡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互相不重叠的赔偿,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是,有些医疗事故赔偿中有减免医疗费用一项,被减免的费用不能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再赔偿,
工亡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互相不重叠的赔偿,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是,有些医疗事故赔偿中有减免医疗费用一项,被减免的费用不能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再赔偿,
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赔偿,与保险公司保险赔偿的合同义务非同一性质。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保险损害赔偿,我国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 1、代通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则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 2、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并不影响,两者可以同时适用。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呢? 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可见,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并不矛盾,可以兼得。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被公司辞退的情形时,一定要注意分辨,自己是否属于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既然被辞退已经成定局的话,那就要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
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法律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主张了民事赔偿后依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两者是不冲突的。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不可以兼得,但可以互相补充。若侵权人对受害人已经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不再支付;死亡赔偿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人已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法律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主张了民事赔偿后依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两者是不冲突的。
因工伤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对于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是同时获得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协商解除或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者不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