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一般不可能直接改判,申请再审的结果只是驳回或决定再审,由立案二庭负责,不可能直接改判。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前的听证,就是法院审查案件是否有错误,是否应当进入再审程序,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准备证据材料。 申请人应当准备证据材料证明案件确有错误,而被申请人应当准备反驳申请人的证据材料,证明案件判决正确,不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
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再审申请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等,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再审。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 但是,对于离婚判决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是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民诉法解释》第232、233条反诉提出的条件和时间: 1、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再审情况包括: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
调解书能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关于决定再审的案件,进行再审时,原来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的律师是否继续出庭的问题,如果该律师未再接受当事人委托,也未再经法院指定辩护人,即无继续出庭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