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的规定,在遇到再审请被驳回的情况,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3.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
再审程序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败诉的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再审的案件就不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
再审立案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根据《关于规范人民法
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
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民事诉讼法再审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