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享受了房改,农村拆迁一般不能享受补偿,所谓的土地赔偿,是指因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支付的土地补偿款,该款赔付给集体土地所有人,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领,然后在内部进行分配,显然,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就不能享受补偿了。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农村拆迁子女有分配权。 农村房屋拆迁是经常发生的,对农村房屋拆迁时,就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给予农村房屋所人。但经济补偿款是可以分配的。 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规定,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农村拆迁子女有分配权。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拆迁子女有分配权。 农村房屋拆迁是经常发生的,对农村房屋拆迁时,就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给予农村房屋所人。但经济补偿款是可以分配的。 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规定,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农村拆迁子女有分配权。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归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如果房屋有子女份额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子女也有分配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农村拆迁家里面积不够政府可以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安置面积较小使得居住水平大幅降低的可以对补偿方案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裁决。
农村拆迁在一般情形下,按照户口进行补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地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