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动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不需要征收,无需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所以不用申请政府征地。 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流程有: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集体土地征收基本流程有: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
农村房屋倒塌可以重建,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二者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楼房倒塌的由该方担责。属于不可抗力的,重建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当事人有农村土地但是没有补贴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出租,但出租必须要按照规范的程序来,该进行登记备案要进行登记备案,该缴纳税费也应该要缴纳税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一项工作内容,主要目的是明确农户宅基地的面积及权属,以切实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存在不少遗留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的管理,解决部分遗留问题,更好地保障农户的使用权,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宅基地进行重新确权,并为以后的管理和使用奠定基础。 以下情形不得登记发证: 1.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2.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4.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农村宅基地最多能批120平方。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需要哪些部门审批,要依据征收土地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进行审批。征地的条件有: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政府违法征地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我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届满到期的,可以自动续期,使用权人也可以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携带必要的资料到宅基地主管部门办理续期手续。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应当享受的固有权益,具有永久使用的特点,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到期后不会被收回。
无权,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