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有30天可以撤销离婚,相当于是30天的离婚冷静期。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下次离婚还需要再次进入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夫妻通过协议离婚的,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男女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再次离婚,需要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离婚手续。
从法律层面看,冷静期的设置并没有为婚姻自由设置障碍。 婚姻自由是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具体表现,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其中,离婚自由最重要的形式便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民政部门后,由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除协议离婚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诉讼方式离婚。 该种方式主要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审理后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制度。
若双方在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领取离婚证,则离婚申请自动失效。后续如需离婚,需重新提交申请并再次经历30天冷静期,或通过诉讼离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