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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30天冷静没去拿证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5-09-10 09:11 标签: 自愿离婚 30天 冷静 拿证

若双方在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领取离婚证,则离婚申请自动失效。后续如需离婚,需重新提交申请并再次经历30天冷静期,或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具体处理方案如下:一、离婚申请失效后的处理方式

重新申请协议离婚

双方仍同意离婚的,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再次经历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须在30日内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共需两次到场)。 

注意:若任一方在第二次冷静期内反悔或未按时到场,离婚登记申请将再次失效。

选择诉讼离婚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无需经历冷静期,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如感情破裂等),法院将依法审理判决。

二、关键时间节点与注意事项

冷静期计算:从首次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前30日为冷静期,后30日为领证期(共60日)。

逾期后果:若冷静期届满后未在30日内共同领证,视为撤回申请,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诉讼离婚流程: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等材料,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将审查感情是否破裂(如分居满一年、家庭暴力等),符合条件的将判决离婚。

总结建议

协商一致:若双方均同意离婚,建议尽快重新提交申请,注意两次到场的时间要求。

分歧较大:若存在争议,建议通过诉讼解决,并提前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调解记录等)。

咨询专业人员: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时,建议联系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确保权益不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张伟国律师

张伟国律师

江苏言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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