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共有四级,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