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对未缴纳部分的出资是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等问题,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时间没有做明确限定,但是出资时间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我国法律对股东的出资时间没有限制性规定,股东可将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社会公示。【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注册资本与注册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以下这些:(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
如果是向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可以自由转让;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