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分公司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通过新用人单位继承方式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此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既保护劳动者不因原用人单位的主体消灭导致原劳动合同失效而失业,也保护新用人单位不因原用人单位的主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设立流程,一共分为10个步骤: 首先名称核对,核对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不用网上设立。工商送件材料:设立申请书,负责人任命书,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复印件,总公司出租赁合同,无偿使用证明,以上盖总公司章领照:带受理通知书;刻章。取章。开户。国地税开通网上办税;领取开户许可协议;完成以上
设立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
一、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总公司章程;总公司股东会决议;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其它所需材料。 二、注册分公司流程:分公司名称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 因此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合同主体的权力是总公司,发票也要由总公司来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义务人为实际提供劳务并取得价款的分公司,但
《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未经公司授权不能签订合同。 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
分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总公司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总公司跨区域给分公司人员调岗违法,违反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但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