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有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造成隐藏的财产没有分割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
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婚生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
男女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依法分割。 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者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不执行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但是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之下签署的这个协议,那么就会撤销这个协议。
夫妻双方用协议方式约定婚后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或婚后所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离婚时应按协议处理。约定财产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双方没有争议,或有其他证据能证明的,也可确认其效力。 以约定财产方式规避法律的行为,应认定无效。无法查清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不动产经过十五年,动产除首饰、古董、集邮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包括。 1、离婚: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继承: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
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包括: 1、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处理结果的前提是要求夫妻协商一致,同时需要征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并且其他股东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3、默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4、将股权拍卖分割,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在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