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为婚姻法第
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
如果保证书是有效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份保证书可以成为分割财产的重要证据。如果这种保证书无效,则不能作为划分财产的依据,但是如果能够证明确有外遇,他就属于有过
丈夫死了之后,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进行分割;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相关规定如下:《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原告:吴x淋。被告:蔡x莲。第三人:石狮市湖南xxx合作基金会。原、被告双方在1990年10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当地风俗举行婚礼,1991年2月2日向石狮市
未婚同居的财产分割,如果双方不能明确举证该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即法院则会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将未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照顾方少分债务。《婚姻
离婚时可以分割父母所购的房屋,婚后赠与所得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归夫妻一方财产为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
婚后买房子,男方家出钱,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的表示是赠予子女个人,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的,那就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