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刑事案件包括什么?一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会包括以下的10大类。例如: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且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即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立案。
网上不能查一个人有没有犯罪记录犯罪。 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记录存档,个人在网上是查不到犯罪记录的,只能是国家安全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因为办案的需要向公安机关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 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 1.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对于一审来说,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可以转行政。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交一定的保证金即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很小,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之前也会考虑不予起诉,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 上诉是否改判,需要结合案件一审判决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集中在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审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没上诉是可以申诉的。一审判决生效后未上诉的,超过上诉时效,仍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主体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期间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案件抗诉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