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会受理以下几种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刑事辩护的方式有。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人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非法证据主要包括。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执法机关在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者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3)律师或者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者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所谓刑事非法证据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收集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 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书一般在刑事案件开庭后五日内送达嫌疑人,嫌疑人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依据判决书的判决执行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判决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一般是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案情比较复杂的话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将刑事传唤内容修改为三款,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刑事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诉和上诉有以下区别: 1、理由不同。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诉。抗诉必须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确有错误。 2、提起方式不同。上诉的方式,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抗诉的方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应当提交抗诉书。 3、上诉、抗诉的途径不同。上诉的途径:提出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途径:提出抗
刑事辩护中风险的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第一、递交手续时的风险。 第二、律师会见时存在被监听的风险。 第三、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时存在风险。 第四、律师在会见时解答方面存在风险。 第五、律师在调查取证时存在的风险。 第六、律师在接待家属时存在的风险。 第七、传递家信时存在的风险。 第八、律师在案卷使用方面存在的风险。 第九、律师在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