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租赁注意以下事项: 1、办公楼租金商定。 2、办公楼物业费水平及支付方式。 3、办公楼装修期间的租金。 4、租赁税费等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办公楼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抵押登记之日,办公楼属于不动产,适用登记生效制度。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