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安排调休可以不给加班费。2、《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端午加班有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在标准工时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是索要劳动报酬,时效是可以从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哪怕是要在职期间十年前的不受影响,只要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
《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有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都需要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加班,需要与职工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职工是有权利拒绝加班要求。员工服从了单位的加班安排,那么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加班费。而加班费的标准,至少应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允许公司高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但是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