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被迫进行加班时,如有相应的薪资报酬,您可主张拒绝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原则上,雇主无法随意要求您实施加班行动,然而在涉及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紧急状况下,法律准许雇主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无疑可以适度超越原有的相关法规规定。 在确认存在法定加班限制的前提下,领导有权力处理员工加班事项及支付加班薪酬。 然而,因依法加班需经得职工本人同意,因此,职工同样拥有拒绝加班的应有权利。 当您拒绝服从加班命令时,请明确认识到这其实是您对自身权益的合法维护,领导者无权以此为由给予您任何形式的惩处,更加不应该轻易地解雇您。
追索加班费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但是追索加班费不受该时效的限制,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的时效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 第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劳动者可以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劳动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计算加班费的办法:平常的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的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加班费最长追讨期是一年。 追讨加班费时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这种举证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正常公司加班记录或打卡记录; 二是人证和录音证明; 三是通过加班期间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来举证。
少给加班费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伤期间的 加班费与日工资原则上不合并计算,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含加班费)为基数;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加班费属于工资组成部分且计入社保缴费基数,则可纳入计算; 加班事实发生在工伤前:加班费可能被认定为工资组成部分,影响工伤待遇基数。
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工作日加班工资=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150%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工资=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00%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加班工资=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