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此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工与临时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发放上的区别。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具体处理程序: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及时通知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如果是员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担责;如果是员工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接受劳务方和员工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务派遣转正要具备的条件:劳务派遣期满。劳务派遣转正主要取决于所在的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工伤获赔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其本身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将劳动者外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直接管理、指挥。外派劳动者的依据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这是两个单位之间的行为,不同于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其中就包括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1、劳务工与劳务派遣部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协议,合同关系。 3、劳务工与服务的公司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工的待遇不得低于服务单位同等岗位的工人的待遇”所以劳务工仍然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等应得的待遇,另外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根据与服务单位的合同要求服务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就是我们常说到的与第三方签合同。它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首先劳务派遣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的形式是由劳务派遣机构来发放工资的,而工资的来源则是由用工单位来进行支付。而用人单位所支付的费用是一定的,除去劳务派遣机构的服务费后,其余部分将作为辅警的薪资进行发放。
没有劳务派遣资质是不可以劳务派遣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工可以转正,主要根据用工单位的意愿决定是否转正。劳务派遣工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人力资源公司租赁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选聘所需人才,并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为派遣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管理、发放薪酬、办理社会保险、保管档案、员工沟通,以及劳务纠纷处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劳务派遣的特点是: 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 2.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 3.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