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胜诉后规定的期限内公司并无给钱意向的时候,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生效的三个月内),要求公司支付金额。法院会通知公司在规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否则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公司财产线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等强制措施。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劳动争议裁决为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的范围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以及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由仲裁机构审查代理人的资格。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目录清单的书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2、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3、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 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 5、考勤记录证明申请人工作时间。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仲裁是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提起的。 2、在产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准备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副本和证据在一年的有效期间内来提出仲裁的申请。
1、劳动者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仲裁机构不受理仲裁请求的,劳动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1、劳动仲裁最长期限为60天,超出期限没有裁决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手续是先提出仲裁的书面申请,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再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裁决。 2、如果不予受理的,则没有审理和裁决的手续。 3、而申请的机构则是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