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当劳动合同届满时,双方将面临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不续签劳动合同时常见的三种情况:首先是用人单位不愿再续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具体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需给予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其次是若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规定,但用人单位却拒绝续签,便是违反了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之义务,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更高额的赔偿金(比例为每工作满一年应支付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最后,如果是由劳动者不想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延续,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除非在此前提下,用人单位仍坚持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并试图与劳动者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却对此表示反对。
首先,没有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公司的考勤记录表;等等。 其次,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一份,这可不行!如果公司不给,你得大胆地去要。他们要是不理你,别怕,有法律给你撑腰。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他们来查查看。记住,《劳动合同法》说了,公司得给你书面合同,明确权益。他们不给,就是违法,得赔你钱。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他们这样做害了你。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个好办法,他们会调查,让公司赶紧给你合同。当然,也可以先跟公司好好说说,看能不能友好解决。实在不行,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总之,你得知道自己的权益,别被公司欺负了!
一般未满十六周岁的人不能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属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要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以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来支付,且最多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果双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一般不需要支付代通金。但如果是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只有在符合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时单位才需要支付待通知金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来与其解约。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付出的代价更大。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受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变更的影响。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都是代表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的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与法人组织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与法定代表人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仍有效,也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并且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