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 2、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 2、如果单位因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证明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同时,也要证明存在旷工的事实。单位因此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会面临支付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风险。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这段期间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率达到90%以上。 3、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如若劳动合同处于第三个周期阶段之内(即“三期”期间),则该劳动合同应依法予以顺延。 详细而言,如果当劳动合同最终走向到期之时,劳动者仍然处在医疗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这些特殊时期之中,那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医疗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满之日方能截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并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协议支付工资。(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等。
如果是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意味着转正。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步骤,但转正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完成试用期,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考虑因素: 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其表现合格,通常会转正为正式员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例如,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也会影响转正。如果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协商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决定:即使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根据劳动者的表现和工作情况决定是否让其转正。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用人单位可能会决定不继续聘用。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签了劳动合同并不自动等同于转正,转正通常需要满足试用期结束且用人单位认可的条件。如果您对自己的转正情况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
有关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 (1)试用期一至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不满三个月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1、单方面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2、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
拖欠工资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拖欠工资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个人老板欠工资不给没合同没欠条的需要提供如下证据: (一)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二)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 (三)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取了工资; (四)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 (五)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工资的证据材料。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区别有: (一)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二)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三)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四)目的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适用法律不同,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