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和租用的最主要区别: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租用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区别:职权不同。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1、保护对象 外观专利主要针对工业产品的设计,主要保护的是工业产品的色彩、图案及外形设计。而著作权更偏向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拥有独创性且能以各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两者都是能够加以复制的智力成果,而产品包装或外观因涉及美感的创造(特别是图案的设计及构思),因此与版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重叠。 2、权利内容区别 外观专利构成主要为财产权,其中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及转让权,相对比较简单。而著作权是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部分构成,著作者的人身权(精神权利)部分又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等特点。与专利不一样,著作权的财产权部分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等。由于著作具有作品传播的特性,因此著作权存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使用作品方式的权利。 3、保护权前提区别 依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必须有“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该具有明显区别”的特点,因此,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有独一无二的首创性。而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就自动产生,只要该作品为独创的(不论是否发表,或与已发表的作品是否相似),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著作权利。 4、保护权利获得途径区别 产品外观设计想要获得保护,就必须向国家专利局申请,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才能取得相应专利证书。而著作权是在作品完成后自动取得,不必经过相应审查。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与著作权证完全不同,想要获得实际的维权目的,仍需要向国家版权中心提出申请,取得《作品登记证书》。 5、保护区域区别 专利遵循的是地域性保护原则,在中国申请的外观专利,只能在大陆受到保护(不含港澳台及国外),想要在港澳台及境外获得保护,就必须在对应地区进行申请。而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自动获得,不必办理相应手续,就能获得相应地区的保护。除此以外,我国还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因此我国的著作权能在公约签约国获得相应保护。 6、保护期限不同 我国的外观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的10年时间。而著作权则要长的多,期限为作者的有生之年,再加去世后50年时间;法人作品及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部分保护期限为50年。
省字头和市字头公司的区别在于审批机关不同。企业名称要冠以“省”行政区划的,应先经区(市)县工商局上报市工商局,再经市工商局上报省工商局核准。 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冠以企业所在省的名称: (一)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 (三)全国性公司; (四)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法人和董事长的区别:产生方式不一样:董事长是选举产生的,可以通过选举进行更换。法人则是指依法定程序成立,具有组织章程与机构,拥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应诉的组织体。
品牌与版权的区别:存在多个类别相同/相似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归属不一定唯一。而同样的原创作品其对应版权是唯一。
可撤销与效力待定的区别主要是: 1、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经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 2、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被权利人确认之前是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的效力; 3、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法定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效力待定合同的形成原因则主要是当事人不具备签订此合同的相应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