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启动方式有: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人民法院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鉴定人也可询问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鉴定费用一般会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1、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2、对于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由中华医学会组织。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首先由双方当事人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协商向医学会申请鉴定,随后医学会应当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1、患者身份证;2、患方陈述;3、代理人委托书;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1、卫生行政部门依当事人申请转交医学会组织鉴定或者当事人直接委托鉴定;2、受理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为:1、有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过失导致医疗纠纷的行为;2、需要有医疗损害结果的发生;3、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共同向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以下条件: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发生了医疗过失行为;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3、损害结果与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进行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主要有四大类:一是,人大制定的涉及管理医疗事故的法规;二是,医疗相关的行政文件;三是,医疗部门自己的规章制度;最后一个是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操作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