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鉴定材料的质证;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前的听证;鉴定材料的补充;鉴定结果的出具。 【法律依据】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医疗纠纷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月10日后医疗期满的新冠肺炎员工,企业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即使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医疗期届满,如果其仍未痊愈尚在患病治疗期间,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月10日后医疗期满的新冠肺炎员工,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即使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医疗期届满,如果其仍未痊愈尚在患病治疗期间,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必要性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鉴定属司法鉴定范畴,应符合司法鉴定的特性,它的启动、进行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法律依据】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符合
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符合
法律不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对配制中药制剂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法律不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对配制中药制剂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