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能对抗法定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不可以要回。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财产赠与,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当然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后丈夫拒不支付女儿抚养费,经协商索要无果,母亲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提前还款协议包括提前还款的金额、提前还款的时间、方式等。提前还款协议很重要,除了补充协议外,也要注意保留提前还款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 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
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的补充协议的方面有: 1、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 2、约定贷款失败怎么办; 3、公摊面积大小; 4、注明交房标准; 5、约定退房责任; 6、开发商的口头承诺; 7、明确物业管理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回迁房买卖协议的格式是首先应当写明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 写明付款时间、房屋税费分担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与违约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根据《关于加快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房建设的意见》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先建设村民回迁用房,后进行商品房开发。 凡回迁房没有开工建设的,国土
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5、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