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一年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进行救济,而不是申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抚养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效。对孩子的抚养费有争议的可以提起抚养费的变更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
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需要注意: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自己约定)。 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自己约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
司法鉴定委托方保密协议: 一、甲乙双方; 二、保密范围; 三、关保密制度; 四、保密期限; 五、违约处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执一份; 七、签字。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
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经过公证,则其证据的证明效力是比较强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
离婚共同抚养孩子协议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写明抚养权、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具体事项; 3、最后由双方签字,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协议的收费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需要几十元,诉讼离婚的成本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相关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协议离婚后仍然同居一般会被认定为非法的,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