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的工资条上的各项数据,能让劳动者更加清晰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个人的工资福利构成、各项保险缴纳、扣除情况。作为工作凭证,可以成为打官司,劳动仲裁的证据。在劳动争议中,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维权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单位分立合并不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单位登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依据《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
现行法律对此没有对劳务派遣工作出相关规定,能否转正只得依据用工单位的公司制度而决定。因为劳务派遣工是与原用人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现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如果要转正就必须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才可能转正。 【法律依据】 《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
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
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关系不让上班不应当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如下: 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员会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 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
被单位无故辞退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