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法院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即使诉讼请求不合理,至少会法院受理,能不能胜诉要看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父亲去世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债。 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织部分,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
家里人需要帮忙还款。 债务也属于遗产的一部分,一般是先把债务还清,再就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所以先要归还欠款,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继承法还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
公司法人去世,变更法人的方法: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并就新达成的事宜出具会议纪要,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股东变更登记,然后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变更的手续,股份变化应当变更公司章程,应当在工商局备案。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
老爸去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需要赡养奶奶,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另外,依据婚姻法的立法原理,赡养老人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被赡养
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录音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按法定继承的话婆婆的遗产只能由其配偶与子女继承。但是如果婆婆没有指定的话,丈夫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了,现在有了继父和继母的话,那么继父和继母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当然也就有了抚养权的问题了,继父母与继子女是没有抚养与赡养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继父或继母自愿抚养教育继子女多年,能认定存在抚养关系的,那么可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权利义务规定。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抚养权没有明确的定义哪些主体有资格抚养、抚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财产的继承: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 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