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其诉讼权利能力自然终止,只有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但确定继承人有时很复杂,甚至会发生争议,如果确定继承人需要一定时间
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法定继承人按照下列顺序参加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关规定如下:《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参加遗产继承按照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首先要带齐材料,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
法定继承人按照下列顺序参加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关规定如下:《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参加遗产继承按照的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法定继承人按照下列顺序参加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关规定如下:《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