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反诉的问题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
一、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
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反诉,必然重新进行诉讼程序,也会造成一些重复劳动,拖延本诉的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提出反诉,期限是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也就是说在法庭辩论当时就要提出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 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不适用反诉的案件: 1、没有被告称谓的诉讼案件不适用反诉。 2、法律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3、某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的案件不适用反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反诉的时间: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作为被告,在觉得原告索要的违约金数额不合理、自己无法负担时可以提出反诉,只要满足规定的要求即可提出。提出反诉的要求为: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提出的时间是原告提起本诉但还未进行审理时,
民事诉讼反诉如何审理: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应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和反诉的特别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反诉,应予受理。被告如是在开庭过程中才提出反诉,除非原告放弃法定的答辩期利益,法院应休庭让原告答辩并另行指定开庭的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反诉可以吗: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反诉是可以的。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但必须是民事诉讼意义上的反诉。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已经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被告就不能再提出反诉,但是可以提出因原告重婚等原因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