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就可以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可以,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最长时限就是十二个月,如果已经过了两年多,那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对他的限制措施。按照规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限制措施时间到期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该放人、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改变一下强制措施。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家人或者律师,在限制措施时间到期的时候,也有权利要求解除。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得按照法律审查这个要求,符合条件的就得解除限制。这都是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1、按照实际情况而定。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终止,仍然按照法定程序来走。 2、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环节了。
取保候审需要的手续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另外取保候审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规定的,保证金将会全额退还,否则办案单位可以将保证金没收。
案件到了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了,不一定就判缓刑的机会大一些。 取保候审与缓刑没有直接关系,在检察院被取保候审不一定就判缓刑的机会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其本身与案件最终如何判罚,被告是否有罪没有关系。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缓刑。 假释在原判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予以适用,缓刑在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 假释的根据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悔改表现,缓刑的根据是犯罪情节与判决前的悔改表现。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假释是有条件地不执行余刑,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全部刑罚。 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处刑罚。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况具体量刑: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取保候审是临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期间只要不违反以下情形的,都可以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另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帮信罪初犯没获利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