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开庭能否回家,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开庭审判,并不代表案件了结、当事人无罪。是否判刑、如何判刑,还要由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决定。
逮捕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1、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2、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或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且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人具有工作、学习、就医等正当合理事由的,可以向执行机关申请去外地。负责执行的机关批准后,应当通知决定机关,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下列要求: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路线、往返日期出行等。
1、按照实际情况而定。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终止,仍然按照法定程序来走。 2、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环节了。
取保候审能坐高铁,前提是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执行机关批准后可以离开原住址、工作单位,绝对不能擅自离开。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1、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交纳保证金和保证人两种方法。如果交纳不了保证金,可以提出保证人。 2、如果既没有钱交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也无法提出保证人,可能无法取保候审,但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期间银行卡可以使用,取保候审期间只要遵守下列规定即可,正常生活活动不会进行干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打架入狱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